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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來討論 [ 該不該廢除死刑 ]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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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22 13:25:2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堅絕反對執行死刑去職,她並多次強調無法接受自己雙方沾滿鮮血。資深法官表示,決定判下死刑前,都有外界無法想像的心理掙扎,絕對不是輕率判決。
台灣現行法律已不再有「唯一死刑」的罪名,只有52條法律規定最重可處死刑,態樣不是涉及殺人,就是暴亂通敵,或販毒、劫機等重大危害社會的犯罪。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庭長陳晴教,任職法官近30年,談起首次判人死刑的心路歷程,仍記憶猶新。他說,初任法官不到1年,負責承審1宗殺人案,由於被告手段極為兇殘,讓他首次想作出死刑判決。
他說,當時妻子再過幾月即將臨盆,想到家中將有新生命降臨,自己卻要剝奪他人性命,心理很掙扎,也懷疑人是否有權決定他人生死。
篤信基督教的陳晴教因而求助牧師。牧師告訴他,法官依附在國家法律之下,只要依法行事,法律賦予他的裁判權,就是「上帝賦予的權柄」,他絕對有權作任何判決。雖然案子後來並非死刑定讞,但陳晴教說,牧師的話讓他頓然寬心,也不再懷疑自己。
擁有豐富刑案承審經驗的司法院刑事廳法官蘇素娥舉殺人罪為例表示,相同殺人案,刺殺被害人1刀與將被害人肢解分屍,程度明顯不同,若非被告惡性非輕,有永世與社會隔絕之必要,現在的法官通常能不選擇死刑,就不選擇。
多位不願具名的資深法官認為,法律是社會科學,不是數學公式的一加一等於二,對被告犯行情節輕重,要考量是否惡性重大、犯後有無悔意、能否受教化等,絕不能僅因台灣還有死刑就認為是人權落後。若回頭看以往曾判過死刑的案件,法官說,就算重新審理,仍會維持相同判決。990321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ArtID/67549/IssueID/20100321/SecID/102
---------------------------------------------
.....唉....該從何說起呢...其實我自己內心也是充滿 矛盾....
有些人,  是殺人魔...殺人不眨眼... 殺人像殺蟑螂一樣...
殺得理所當然 , 毫無悔意....(在此先排除 仇殺, 假設是單純 臨時起意 )
像這種人 我實在不知道 為什麼 不讓他 趕快 消失在人間 呢?
若牽扯到 無形 的因素...那我的問題更多....
1. 是否有可能 某些殺人者  是 受 外靈 影響 , 而起念憤而殺人
    ( 但 那也有可能  是自己心情不好...所引來的...然後, 回家又剛好被
      老婆罵  [ 這又要再分  可能平常就被罵, 跟 恰好 那時回家被罵] ...)
      
      因為  若是 平常就被罵 , 那積怨多時 , 可能 會多砍幾刀 ,
2. 若是  本該 判 死刑 的 殺人魔 , 而 法官 於心不忍
    總覺得  殺人魔  總有一天 會清醒 變 正常 ,
    而不判 死刑  ,  那  上天 (老天爺) 會如何處置 呢?
    又若 那殺人魔 剛好 遇到 大赦 被假釋 甚至 不用再服刑,
       出來又 殺人,  那這筆帳 ,  法官 要不要 負一點責任呢?
3. 法官 的 旁邊  是 否   都會有 [ 無形 ] (老天爺的分身之類) 在指示
    該不該 判 死刑 ,  或 其他 重刑  呢...
  ( 不過 , 我想 可能沒有 , 不然不會有那麼多 冤獄 吧...)
4. 還是 從 殺人魔  意欲(想) 殺人 到 被 判 死刑 , 冥冥之中
    都早已 安排 好了呢?....
唉...還有太多太多的問題...一時間 也不知 該如何表達才好...
不過 , 我知道 靜師 是 :  只要是 壞到無藥可救 , 一律全殺...哈....
我也是很贙成...總覺得....為什麼社會上要留一堆 殺人魔 在那裡 嚇 好人 咧...
讓好人 每天 都過得 提心吊膽 的 日子...
(雖然 殺人魔 可能 曾經 是好人...)
只是 ,  好人 有時候 也會 變成  壞人....
想當 好人 或 壞人 , 善惡 只在一念之間....
有時候 是好人 有時候 是壞人...
只要大部分時候 心存善念, 應該就 是好人吧...呵...
(以一個人 的 心念 時間  來看, 一天20小時 心存善念 vs. 一天20小時 想著如何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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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補習班的老師說:  為什麼會有 [被害人保護法] 的出現,
     是因為 社會沒把 壞人 教育好 , 才害得你被害 ,
    所以 國家要補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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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僅供參考 , 如有得罪 , 懇請見諒~
智慧不足 仍在學習中的 小媛 敬上   
 樓主| 發表於 2010-3-22 13:26:45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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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貼一篇文章 與大家分享囉~
打擊犯罪的專家──劉承武檢察官
[ 2007/1/29 上午 10:17:00 | By: daisy ]
  
緣起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找上本刊,希望能幫忙宣導「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乍聽之下很錯愕,「北青」並不是法律刊物,而且生硬的法條有讀者願意看嗎?可是對方說:「我們請劉承武檢察官來談,好不好?」這就有趣多了!和劉檢察官直接聯繫時,他的著眼在介紹「法」,我感興趣的卻是「人」,爽朗的劉檢察官快人快語說:「我們的目標有點距離,不過,想問什麼就儘管來問吧!」衝著這句話,我趕緊拎了錄音機和相機,「換我來蒐證囉!」談話就從劉檢察官背後的人生故事開始……
人才要擺對地方
    大學聯考英文只考了七分,居然能幸運地考上他最後一個志願──文化大學法律系全靠數學底子好。劉檢察官說他一路都在後段班長大,因為父親一直在調動,小學就讀了五所,「適應環境的能力特別好」這是從小磨出來的。書讀不好沒關係,「人才是放對地方的垃圾,垃圾是放錯地方的人才。」劉檢察官有深刻體認,其實他從小的志向是當老師——「想把壞人教成好人」。當了十六年書記官長,考了十三年司法官都沒考上的老爸卻告訴他:「當司法官可以捉壞人,保障好人,而且可以教育壞人,功能比當老師還大。」因為父親的指引,劉檢察官就此立志唸法律系,「如果把我放在實驗室,一定變一堆垃圾;放對地方了,居然成為外界眼中的人才。」
    大器晚成的劉承武,放對地方就「一路走來,始終第一」,大學第一名畢業,研究所考榜首且第一名畢業,同時承接父志,在第十四年考上司法官,「父親的一句話改變了我的一生!」
    考上司法官可以選擇做法官或是檢察官,劉承武發現檢察官更可以主動出擊,以案查案,無限制發展,他曾經一個案子起訴二百八十八個被告,偵破龐大的賣淫集團。檢察官的工作充分滿足了他打擊犯罪,捉壞人、保障好人的志向。
據說他有「三不原則」--「不做律師、不從政、不離開台北地檢署」,台北地檢署的案件種類最多,可以讓他得到更多的經驗與歷練,至於世俗名利,那是放不在眼中的。
為何而做?
    劉檢察官喜歡用佛法觀點來看事情,他說,人都是哭著、握著拳頭來到人世,如何能夠了無遺憾地放手、高高興興地離開就是畢生要修練的課題。生不能控制,死卻可以選擇,「為何而做?」這四個字被劉檢察官貼在門上、牆上,「如果人為公益而做,會發現時間不夠用;如果為私利而做,會覺得日子過得很痛苦。人的肉體是個別存在的,但若為公益,你就有不可思議的造化力與感動力,做事會更順利。」因此他有了三不原則,這一生要求得心安理得,了無憾恨。
    做了檢察官之後,劉承武有幾個體會要提供年輕人參考。「一是在順境中要謹慎;二是在逆境中要忍耐;三是應該表達時要勇於表達,表達可以感動彼此,同時成長。四是靜態專心,在靜態中享受生活,追求知識。」
    很多青少年不喜歡看書,打起電動卻格外專心,如果需要動態刺激才能獲得知識的話,往往比較缺乏思辨能力。劉檢察官說,現在幫派要吸收校園裡的學生,有幾個地方是很容易的,電玩店、PUB、彈子房、廟會,那種聲音越大、越刺激、越興奮的場所,頭搖得最厲害的,最發揮本能衝動的,常是內心最空虛的一群,找不到人生的意義,挫折忍受度很低,缺乏內省的能力的人,最容易被黑道利用
。所以靜態專心很重要,靜下來好好想一想。
    做為一個檢察官,劉承武實現了他當年「捉壞人,保障好人,教育壞人。」的心願。從民國七十九年一月一日擔任檢察官開始,他就以推展「法治教育」為終身志業,希望將法治教育落實在生活教育、人格教育及精神教育上。社會上人人都有大法官審理案件的精神,做到「理性溝通」,以公開、透明的方式處理案件;「比例原則」,不可以用大砲打小鳥,也不可以用彈弓打戰鬥機,是小鳥還是戰鬥機靠違法事實的嚴重程度來論定;「證據原則」,依證據來研判,才能達到公平處理事情的目的。
    在司法界,劉檢察官有「硬漢」之稱,對於查案,他向來是鍥而不捨,六親不認,問他怎麼不怕得罪人?他說,依法斷案、依真理得罪人,不叫得罪人,那叫「法佈施」、叫「做法治教育」。佈施分三種,有「財佈施」,金錢的佈施;「法佈施」,就是真理、教育的佈施;「無畏佈施」,懲罰壞人,讓好人安心的佈施。
    當被害人被犯罪集團侵害,在生命、財產都蒙受重大損失時,檢察官瓦解整個犯罪集團後,把犯罪集團的財產拿來補償被害人的損失,這就是財產的重新分配。不但做了「法佈施」,將被告繩之以法;也做了「無畏佈施」,讓被害人安心;同時更達到了「財佈施」。
打擊犯罪  追  追  追
    所以檢察官在捉到罪犯時,不能隨便結案,可以利用「證人保護法」,將整個犯罪集團一網打盡,劉檢察官辦案的原則就是這樣,如果不能瓦解整個集團,寧可忍耐,像過去他辦的一個槍榴彈的案件,就足足追了四年,從一個吸毒者追到販毒者,再追到改造槍枝的集團,再追到軍中,一路追到屏東恆春虎頭山的一個校閱臺下一百公尺的草地上,追出了十七顆槍榴彈。
    劉檢察官接過恐嚇信,也穿過防彈衣,可是他並不在意,因為會叫的狗不會咬人,而且他認為縱然會死,也總有人為他報仇。他舉例說,西西里島的黑手黨非常猖獗,後來死了兩個好法官,也受到人民唾棄,黑社會的勢力馬上在島上蕭條。正義是不會寂寞的。
    最重要的是,劉檢察官一向以感化的心在辦案,黑社會「盜亦有道」,要殺也要有需要殺的理由。一個警察如果合法、正當地捉小偷,沒有小偷會恨警察的,只有既想貪污又想修理人的警察才會被殺。
    為什麼要積極推動被害人保護法呢?劉檢察官發現現在被害人常是個別存在的,而被告往往是集團犯罪。集團犯罪可以降低犯罪成本,犯罪手法會更謹慎,湮滅證據的速度也更快。所以被害人變成孤單的勢力,如果政府不提早、積極介入的話,被害人根本打不贏這場官司。如果我們可以證明被告的財產是犯罪所得時,就可以先扣押他的財產,做為日後的求償。檢察官也可以基於跟被害人的合作,把整個犯罪的來龍去脈釐清,並讓被害人得到一筆應急的補償金,先安頓好暫時的生活,才有辦法對抗被告。否則被害人在身心受痛苦的時候,又沒錢,怎麼有精神去找證據,怎麼和政府合作去打擊犯罪呢?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是以財團法人方式成立,經費來源除了法務部、內政部編列預算外,也接受私人或團體的捐贈,平時招募、培訓了許多志工協助業務推展,目前在全國各地方法院地檢署共設有二十一個辦事處。
    依照「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的規定,在金錢補償方面,補償的對象是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的遺屬及受重傷本人為限。被害人受傷支出的醫療費最高補償四十萬,死亡殯葬費最高三十萬,因被害人死亡致無法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最高補償一百萬,受重傷生活補助最高也是一百萬元。被害人如有急用,暫時補償金是四十萬元。
    協會負責辦理的業務有安置收容、醫療服務、法律協助、申請補償、社會救助、調查協助、安全保護、心理輔導、生活重建、信託管理、緊急資助、訪視慰問與出具保證書。
    從八十八年十月一日實施以來,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已受理一千多件,決定補償的金額也超過一億元,足見這個法律已廣受重視,被害人也慢慢懂得如何去保護自己。劉檢察官特別提醒大家,當你受傷害時,不要急著清理現場,應該先做蒐證的工作,謹慎蒐集證據的人才能打贏官司。要懂得利用被害人保護協會,結合政府的力量,提升被害人保護自己能力的層次,共同來打擊犯罪。
    將來國家還要多增加科學辦案的儀器和人力,使蒐證更即時、有效,讓犯罪風險增加、犯罪利益降低,才是減少犯罪唯一方法,也才是真正落實保護被害人。
    劉檢察官指出,社會輿論或媒體對被害人的關懷心,似乎比不上對被告對抗政府來得關心。另外,被害人在刑事訴訟法體制下,不算當事人,一旦起訴之後,當事人就是檢察官,法官可傳也可不傳被害人,加上檢察官可蒞庭也可不蒞庭,所以被害人不見得能當庭與被告辯論,對被害人是不利的。應該要提升被害人為當事人,當檢察官不在時,也能當庭發揮攻擊和防禦的能力,「對質、當庭辯論是發現真實最快、最有效的方法。」將來也要落實檢察官蒞庭制度,每一庭都出來當庭辯論,才能真正消弭犯罪,只是現在檢察官人手不足,業務量太過沉重,將來要增加檢察官的人數。
對青少年的建議
    「學習監督自己。」劉檢察官說,要懂得靜態學習,觀察自己,找出潛在的能力,也找出自己的缺陷。發揮憲法基本精神,「平等、自由原則」包容別人,追求心靈自由、身體自由;「理性溝通原則」,先跟自己內心溝通,再跟別人溝通,
溝通完成,再監督自己、監督別人、監督政府。
    人生有許多痛苦,為何痛苦?為選擇痛苦,為選擇不到痛苦,選擇到了怕失去也痛苦。究竟要往哪選擇?要合乎憲法基本精神選擇,要往長期選擇,越長期越不怕失去。縱然選擇不到,也能獲得經驗、歷練,從選擇過程中,找出缺陷、找出優點,即使選擇不到依然很快樂,因為你學到了。痛苦常是自找的,如果你只重結果,不重過程,那必定痛苦。
    「找出你的得(潛能),找出你的破(缺陷)。善用選擇的過程,運用理性溝通、平等、自由、比例原則,那人生一定很快樂。」劉檢察官由衷地祝福每一個
年輕人。
http://it.smjh.tp.edu.tw/oblog4/u/daisy/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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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22 14:06:21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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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在我們國家法律未明定廢除死刑前
法務部長就需依法行政
是否廢死刑不是法務部長說了算,部長怎可凌駕於法律之上
升斗小民也有不少自我無限量放大無視法律存在
各取所需斷章取義操弄法律也大有人在
記得曾看過靜師寫過一篇文章~智慧的慈悲
裡面也有提到因法官仁慈而對犯人網開一面
犯人若因此繼續犯案傷害他人...這一段話
相關話題網友心聲,參考如下:
白冰冰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sister88&article_id=15829654
資深記者 王瑞德與許如瑤的愛情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jw!ublSerSQHUUHFz58.Zs-/article?mid=2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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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22 20:41:51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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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淺見!
就算 行刑前 覺悟  是值得原諒及鼓勵的!
但是 該有的 刑罰!(尤其牽涉到多條人命)
該有的刑罰也是要有!
而且  就台灣而言~不廢除死刑,是想讓罪犯們
猖狂想著(大不暸坐牢,死不暸)這種想法嗎..

不建議廢除.....
況且能被判死刑,殘殺人數一定不只一人
基本上沒有無辜的可能!
淺見  不喜歡的 看看就好  ~_~


-=-=-=-=- 以下內容由 眾生有情2010年03月22日 09:05pm 時新增 -=-=-=-=-
小弟認為
人要有慈悲心~!
但是也要決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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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22 21:07:55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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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真有個萬一
真是無辜的!

那 行刑後  自會 分明見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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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22 23:17:45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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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小媛2010/03/22 01:25pm 發表的內容:
.只是 ,  好人 有時候 也會 變成  壞人....
想當 好人 或 壞人 , 善惡 只在一念之間....
有時候 是好人 有時候 是壞人...
只要大部分時候 心存善念, 應該就 是好人吧...呵...
這你就錯了不是好人有時候變成壞人,而是他本來就是壞人,只是沒有在你面前顯現出來而已。
依我個人的統計,絕大多數人是人性本惡的。
我在以前就發文講過,很多人自認為自己善良,但是一旦遇到利益問題的時候,偏心自私全部顯現,路上隨便抓一百個人觀察,一百個都是如此。
但是自私就是壞人嗎?不能算是,但是也不能算是善良的人。
所以我才會用善良度去分辨一個人。
如果100分算是善良的好人,60分算及格的話。
那這個社會百分之90都介於50到70之間,要達到80以上是鳳毛麟角。
其實如果依現代都會人的標準的話,100分已經是活菩薩了。
但是以仙界的標準的話,100分不過是一個進入修行門檻的及格分數而已。
還要經歷各種考驗之後,才能具備菩薩的資格。
又講太遠了
我個人不但反對廢除死刑,甚至站在一個天理公平的立場,我選擇現世報。
我不需要判犯人死刑,我只要求他砍了別人幾刀,那就原處奉還。
惡意倒閉他人錢財,那就抓起來做工,直到他還清債務為止。「前提是惡意」。
強暴犯,那就把他強暴回來。強暴女人,那就把他綁在柱子上,用木棒給他強暴回來。
這樣誰敢隨意傷害或是殺害別人。
誰敢惡意倒債
誰會再強暴他人
身為一個通靈者,我常常很無奈,這個人我該救嗎?
當看到對方的前世今生,看到求助者的冤親債主,我常常選擇無言。
幫助一個惡有惡報的人,等於我在助紂為虐。
可是他當下看起來很可憐啊,我該怎麼辦?
我告訴自己的學生,幫助一個人之前想清楚看清楚,如果他真的有心悔改的話,那就幫他,自己吃虧點福報助他一臂之力也沒關係。
但是如果他只是一時的悔改的話,那就看看在說吧。
如果根本不知悔改,那就裝作自己什麼都不會,讓他恥笑我們再也不會來糾纏我們。
有時想想活在這個人世間真的很可憐,連要幫助他人都要考慮一下。
或許有人會說我想太多了,我只能說或許是我累世作惡多端,所以這一輩子常常遇到幫人還被咬一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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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23 03:05:35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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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ㄤ都贊成要有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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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0-3-23 08:56:32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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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內容:假設真有個萬一
真是無辜的!
那 行刑後  自會 分明見曉
[color=#00008B]您是指天降紅雨, 夏天 降白雪 嗎...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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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0-3-23 09:00:33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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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靜竹林2010/03/22 11:17pm 發表的內容:...依我個人的統計,絕大多數人是人性本惡的。
我在以前就發文講過,很多人自認為自己善良,但是一旦遇到利益問題的時候,偏心自私全部顯現,路上隨便抓一百個人觀察,一百個都是如此。
但是自私就是壞人嗎?不能算是,但是也不能算是善良的人。 ...
[color=#0000FF]所以呀... 我喜歡 選擇 一個人 獨來獨往 過著 隱姓埋名 的生活, 少跟人接觸 少造業 囉~  感恩~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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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0-3-23 15:18:33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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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殺人犯 的 親子問題 因果關係 與責任
一般人都會認為 孩子 學壞 是父母 沒教好
的確 父母把小孩生了 有教 、養的責任,
問題是 :
  1.  如果這個 孩子 生來就是 來人間 殺人的呢?
      (當然 , 這又分殺 好人 , 跟殺壞人, 不過照 靜師的說法[大部分都是壞人]來看 ,
       好像也沒什麼好去追究 , 因為反正被殺的幾乎都是 壞人[只差在有多壞,壞的程度]...呵呵...)
      (純討論 , 後學沒有罵人的意思 , 就像打蚊子 , 雖然只有母蚊子 會吸人血,
       但是我們 看到蚊子 不會管牠是公的 or 母的, 是否會吸血 ,
                或是這隻蚊子過去是否吸比較多的血...反正看到蚊子我們就打或"電"牠)
         嗯...分好人 壞人, 有點麻煩 , 那如果是 殺敵人 呢...唉..戰爭 真的很可怕,
              不曉得 從因果的角度來看 , 是否有 : 你活該 當敵國的人 所以該被我殺 呢?
            (在此暫不討論法律上 阻卻違法 的問題)

2. 當父母在教育黃金時間 把小孩教好 , 告訴孩子不可以殺人...當然這是每對父母都會做的事,
   那請問  為什麼世上 殺人犯 還是這麼多...
       哈... 不曉得 大家有沒有猜到...嘿嘿...

   我就是來幫 父母推缷責任的...呵...
     就像 靜師 講的 人性本惡嘛! 孩子的 自制能力 哪是父母有辦法控制的呢?
     所以...沒事 還是不要生小孩...哈...免得遺害人間...呵...
(在此暫不從心理學角度來看 , 因為 個人覺得 [具有殺人因子]的小孩(靈), 生到哪個家庭 就是會殺人,
  嘿嘿... 前世今生,因果問題 出現 ---> 什麼樣的小孩 會投胎到 你家 我家 他家 ,
  不是我們能選擇的 ,   正常家庭 可能會出現 殺人犯 ,
                    家庭背景複雜的(如: 黑道) 也可能出現教育學者 or 警察...  )
         
    至於如何才能別讓 [具有殺人因子]的小孩(靈) 投胎 自己家, 這又是另外一個問題,
    或者應該說 , 如何  [具有殺人因子]的小孩(靈) 投胎 到人間...呵...
      這又關係到 人類共業的問題...唉...
唉...最近不知怎的...突然想很多...
嗯...應該說...平常就滿容易想很多...只是沒講(引爆)出來....^_^
唉..可能是壓力大..亂發神經吧..

-=-=-=-=- 以下內容由 小媛2010年03月23日 03:22pm 時新增 -=-=-=-=-
更正一下:
或者應該說 , 如何 "別讓" [具有殺人因子]的小孩(靈) 投胎 到人間...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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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23 20:51:48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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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小媛念書是很累的,有空不是該休息讓大腦靜空?怎麼還東想西想  
其實這就像以前小女子曾在版上說的鑽石有很多切面
很多事是由許多一連串原因促成,無法從單方面來看
若說弱肉強食,獵殺是動物求生本性
人性與獸性區別在於人類所受教育和是非道德觀印記於心的深廣,和自我本身自制力
一般人大多不願戰爭上戰場
但是受到敵人大軍入侵,軍人能不上戰場嗎?
一來有軍法審判,二來在戰場上面對前方敵軍進攻,後方有自己人拿槍掃射陣前逃亡的同袍或長官,當下是選擇被自己人射死還是上陣殺敵?
再來是當正規軍死傷慘重,軍方子彈上膛挨家挨戶抓男丁上戰場,能不上陣殺敵嗎?重點是不殺敵人,親朋好友同袍就會被敵人殺
只好抱著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心情奮勇殺敵南征北討
從小就常聽父執輩述說戰場的事,總是透露了許多無奈與心酸
記得小時有次和我爸看電視讓他想起對岸親人而落淚
結果我媽突然出現指著我爸笑他大男人居然看電視在哭
當下覺得我媽好壞,她自己常說自己童年處於日据時代生活感想
怎能這樣笑我爸,他17歲就被抓出來上戰場,為了保衛家人挺身而出
我自己忘記許多年幼的事
可是這段記憶卻突顯出來記憶猶新
現在看來我父母所處相同時代不同生活背景
我媽無法設身處地感同身受理解我爸,以她個人認知來看待,似乎是正常的
因為一個是陣前衝衝衝,一個是空襲警報響就躲躲躲
現在才發現這段記憶是我很好的教材,剛才晚餐我小二的孩子講到學校老師課堂上所教授的事,用來補充說明剛好,很巧剛好看到小媛這篇文章有感而發
呵...蚊子會散播病菌,看到當然就"電",無庸置疑,早死早超生
很多事無法以我們有限的知識去了解揣測想像,只有不斷吸收別人的經驗增長見聞拓展自己的視野
在未知.不可預測的世界裡,當親身經歷面臨事件的當下感受與轉念
是放任自己為所欲為往下沈淪或順著道德良知本性走
就在我們人性一念之間
小小感想與妳分享  
版上靜師很多文章有精闢見解,值得一看再看,有空可以多看看哦!  


-=-=-=-=- 以下內容由 Melody2010年03月23日 09:36pm 時新增 -=-=-=-=-
俄TU-95轟炸機侵台 空軍未派軍機升空攔截挨轟
更新日期:2010/03/23 10:56 記者王宗銘�台北報導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今(23)日上午公開證實,今年1月28日下午1時4分,空軍陽明山雷達站發現一架不明機出現在台灣東北方向154海浬處南下,航速320海浬,沿我東北部防空識別區邊緣活動,並於1時15分進入我防空識別區短暫停留,在實施全球共同緊急G波道廣播後,該機隨即轉向日本琉球方向,脫離我防空識別區,在兩、三天的比對後,確認是TU-95長程戰略轟炸機,這型飛機曾在越戰期間經常出沒我方東南,現在再度出現。

空軍作戰部參謀長汪旋周少將上午在國防部記者會中表示,空軍作戰指揮部當時依「國防部聯合監偵作業規定」通報相關單位應處,並下令加強雷情觀測及實施防空飛彈追監,防空飛彈部隊提升到5分鐘警戒,地面警戒飛機則是6分鐘警戒,但是因為該架TU-95長程戰略轟炸機停留時間極短隨即轉向,因此未派遣地面警戒飛機攔截。

汪旋周強調,該機進入我防空識別區時間短暫且作戰指揮部依歷史軌跡研判並無敵意,在實施G波道廣播後,該機隨即轉向日本琉球方向,脫離我防空識別區,處置全程均依發現不明機程序執行,符合規定,媒體報導「俄轟炸機侵台領域,我軍沒反應」,並非事實,我方空防不可能也不容許有漏洞。

TU-95戰轟機可裝載1萬5千公斤彈藥,若發動攻擊或不慎墜落失事,台灣將嚴重受創,空軍未派軍機立即升空伴隨監控,遭外界質疑痛批失職,要求徹查並懲處失職官員。

一名匿名空軍官員還說,他國戰機在未告知的情況下通過任何一國領空,都是非常嚴重的挑釁行為,以2008年2月9日,一架俄國TU-95飛入日本伊豆群島領空3分鐘為例,日本航空自衛隊出動22架F-15戰鬥機和空中預警機升空攔截,日本也向俄國提出嚴正抗議,但是我國空軍竟沒派戰機監控,「實在太不合常理」,過去連美軍機通過都會派戰機前往監控,更何況是俄軍機,不論是無敵意通過或友邦軍機,除雷達監控外,一定都會派戰機伴隨監控。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323/17/22j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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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24 00:40:33 | 顯示全部樓層

[討論]來討論 [ 該不該廢除死刑 ] 吧...

下面引用由小媛2010/03/23 03:18pm 發表的內容:
至於如何才能別讓 [具有殺人因子]的小孩(靈) 投胎 自己家, 這又是另外一個問題
ㄟ....................想太多了,這樣好像這世間殺人犯很多似的。
人性也沒壞到這個程度啦,只是自私的人真的很多罷了。
所以以前的人才會說人不自私天誅地滅。
我自己摸摸良心,自己都會自私了。
至於生小孩怕小孩子太笨太聰明太奸詐,怕以後越來越不好生存,怕自己養不起他,太多的想太多。
就是沒事都在思考所以才會神經衰弱,連要睡覺了腦子還在亂想一堆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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